2026年4月27日 星期一

 《 碳封存(CCUS)推動政策、議題與商業策略之芻議 》

 


 

說明臺灣邁向 2050 淨零排放的關鍵策略,重點聚焦於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arbon Capture, Utilization and Storage, CCUS)的技術開發法規建置

政府規劃透過建立樞紐中心推動先導試驗場,並結合綠色金融誘因,逐步完備產業鏈與技術實力。

在法規方面,環境部擬定相關管理辦法,強化長期環境監測責任,並優先保障國內業者使用封存場址

此外,執行專案時需高度重視跨部會溝通,利用精確的監測數據公眾溝通平台,來降低民眾疑慮並加速政策落實。

反映了從技術、法律行政管理的全面性規劃,旨在確保減碳目標符合國際標準



  • 在 CCUS(碳捕捉、利用與封存)的領域中, CAPEX(Capital Expenditure,資本支出)資本支出營運成本(OPEX)的特性。
  •  LCOE(Levelized Cost of Energy) 指的是「均化發電成本」,是評估不同發電技術經濟競爭力的關鍵指標





詳細說明臺灣將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納入2050淨零排放的核心戰略,並界定國科會、經濟部環境部的權責分工。

政府正積極建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相關管理辦法,針對場址選定、監測機制地質安全設定明確的法制框架。

目前推動過程面臨捕捉成本高昂經濟誘因不足社會大眾疑慮等挑戰,因此規劃透過碳費抵減等措施增加企業參與動機

發展路徑採取從萬噸級示範計畫逐步邁向百萬噸級商業化部署的策略,目標是整合排放源建立碳封存樞紐

最終建議透過跨部會合作與國際技術交流,完善長期環境責任規範,以確保臺灣能達成無碳電力的願景。






概述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的發展現況,涵蓋了國內外的法規進展、指標性案例及商業模式。

在全球轉向淨零排放的趨勢下,各國政府正透過碳定價機制跨國合作協議推動產業落地,而台灣也已針對長期監測、財務保證濃度規範擬定相關管理辦法。

實務上,產業正從單一企業的價值鏈模式,轉型為具備規模經濟效益共享樞紐模式,以降低基礎建設成本。

雖然面臨技術成本高昂、地質風險評估社會溝通等挑戰,各國仍積極推動如挪威北極光計畫或台灣萬噸級試驗等專案。

整體而言,該資料強調了經濟誘因透明監測對達成 2035 年百萬噸級商業化目標的重要性。






國際碳封存與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的經營模式,已從早期的單一企業自建自用,演進為完整價值鏈模式與部分價值鏈模式(含樞紐模式),並高度依賴政府的碳定價政策與補貼機制來支撐營運。

一、 主要營運模式類型

1.     完整價值鏈模式(垂直整合)

o    由單一企業或財團統籌負責「碳捕捉、運輸、封存」的所有環節。

o    優勢在於掌控度高、無須協調外部廠商;但資本支出龐大、風險集中,通常見於早期的示範性大型專案。

2.     樞紐與叢集模式(Hub and Cluster

o    目前國際最推崇的主流模式。由專門的營運商(如基礎設施開發商)建立大型的二氧化碳「運輸網路與封存中心(Hub)」。

o    周邊的多個排放源(如鋼鐵、水泥、石化廠)將碳捕捉後,透過管線或船舶集中送至樞紐,再由封存商打入地底。此模式能發揮規模經濟,顯著降低單一企業的成本與風險。 

3.     第三方服務/委外營運模式

o    排放企業僅負責場內的「碳捕捉」,後續的運輸與地質封存則外包給專業的碳封存營運商。排放端支付「處理服務費」給封存端,自身則取得碳減量額度以符合法規。 


二、 國際常見的商業與收益機制

國際上為了讓高昂的碳封存技術具備商業可行性,多採用以下財務架構:

1.     碳稅與碳費抵免(Tax Credits

o    美國(如 IRA 法案): 針對實施地質封存的企業提供高額稅賦抵免。若進行工業碳封存,每噸二氧化碳最高可獲 $85美元的減稅額度;直接空氣捕獲(DAC)更可高達每噸$180美元。 

2.     差價合約(Contracts for Difference, CfD

o    英國模式: 政府設立一個保證碳價(Strike Price)。若市場碳價低於保證價,政府會補貼差額;反之,若高於保證價,企業則須將部分利潤還給政府。這確保了封存營運商有穩定的現金流。 

3.     政府補貼與資金挹注(Grants and Subsidies

o    由於初期建置成本極高,如加拿大、挪威等國政府,多直接提供高達 50%60%的設備投資抵免或建設補助,以加速基礎設施落成。

4.     監管資產基礎(Regulated Asset Base, RAB

o    允許封存開發商在政府的監管下,從公共費率或使用者端抽取營收。這讓開發商在興建基礎設施的初期階段,就能獲得資金支援。


三、 全國性法規與風險分攤

因為二氧化碳封存需要確保「永久儲存」,國際經營模式中不可或缺的是長期責任歸屬機制: 

  • 長期監測與保證: 封存營運商在封井後,通常仍需負擔長達2030年的場址監測費用。
  • 責任移交: 當確認地層穩定且二氧化碳無外洩風險後,場址的長期管理責任與風險可依法轉移給國家政府。

對於跨境排碳管制(如歐盟的 CBAM 碳關稅),各國陸續將碳封存納入官方減碳路徑。

實務上,企業可透過查閱環境部氣候變遷署了解臺灣在地二階段探勘與封存許可規範,或參考 國際能源總署 (IEA) 獲取全球最新的 CCUS 專案佈局與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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