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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 星期二

發展地方創生應有的產業策略思維

名家評論/發展地方創生應有的產業策略思維,2020年11月24日,工商時報

https://www.cdri.org.tw/xcdoc/cont?xsmsid=0H270572502035851587&sid=0K329585475654973044


臺灣與世界各國正面臨高齡少子化、人口總數減少且過度集中都會區,以及城鄉差距、經濟發展停滯和產業轉型等問題的嚴峻未來挑戰。

目前,臺灣六個直轄市,包括: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 高雄市、臺南市,人口達 1,600 萬人,占全臺人數的70%。從收益面來看,六都營利事業銷售額的貢獻占78%;另從支出面來看,六都獲得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占65%,其餘十六縣市則占35%

落實地方創生政策,對於公部門的挑戰在於需要對接「由上而下」(Top-down)的中央政府「國家創新系統」,以及「由下而上」(Bottom-up)的地方政府「區域創新系統」的政策機制設計和資源投入,才能共同相輔相成的解決問題,形成雙螺旋的政策機制正向效益,達到活絡地方經濟活絡,均衡區域發展的目的。

臺灣在發展地方創生時,必須翻轉過去供給面向的產業政策邏輯思維,建立「由下而上」(Bottom-up)以需求面向的產業政策邏輯思維,以做為政策策略主軸和機制設計原則的依據。

因而,建議發展地方創生應有以下三大產業策略思維

產業策略思維一:開放城市鄉鎮為生活實驗場域,建立公私協力夥伴關係

開放城市鄉鎮為生活實驗場域,讓「城市鄉鎮就是一個生活實驗室,生活就是一場服務體驗」,讓地方的區域居民,可以直接在日常的生活型態和生活脈絡下,進行先期產品和服務的使用者驗證和反饋,縮短產品和服務商業化的過程,讓符合在地需求的地方特色產品和服務,可以用更快速的時間、更適切地的方式,進入市場營運,搶佔商機。

因此,需要產、政、學、研單位建立起合作互助的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在創新研發過程中,經由不斷地討論交流,實踐開放創新,讓可以解決當地問題,符合在地需求的多元解決方案,進而順利產生。

產業策略思維二:擬定「買軟體服務,取代買硬體設備」的公共服務創新採購機制,帶動新興產業的成長發展

地方區域的財政匱乏,更需要民間企業共同協力挹注相關資源,才能提供前瞻的優質的公共服務。再加上科技技術日新月異,今日鉅資購買的硬體設備,明日可能就面臨折舊汰換的命運。

 因此,在地方區域在相關基礎設施的佈建上,需要從公部門起頭做起,引領私部門導入創新的智慧化科技應用服務,增加其能見度,做為帶動市場需求風向的示範,以提升在地新興產業的競爭力。例如:公部門可以規劃和開放有許多不同的特殊地形道路和街景情境的地方區域,做為自駕車測試場域,引領私部門發展車聯網新興產業。

產業策略思維三:持續推動「投資替代補助」的產業創新獎勵機制

地方創生事業雖然多為微型企業,但是必須能夠串連起在地的消費需求鏈和供應鏈,才能逐漸形成一個自給自足、生存獲利的區域商業生態系。

因此,公部門可以持續推動「投資替代補助」的產業創新獎勵機制,並且協助地方創生事業形成「生產、流通和消費」三面向正向循環的商業體系,不斷地探尋和了解市場的需求,才能建立起永續共好的地方創生事業。


2019年6月28日 星期五

多加善用需求面產業政策工具,突破產業創新轉型障礙

善用需求面產業政策工具,突破產業創新轉型障礙


日前《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沸沸揚揚。《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被質疑中國大陸農產品,來臺加工後,被認定是MIT產品,直接從示範區輸出,有洗產地疑慮,另外也衝擊境內的本地農業和食品加工業;《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被議論以優惠稅率,讓海外臺商投資收益的資金回流,卻造成對根留臺灣的企業不公平待遇。

雖然原本設置示範區域或租稅優惠的產業政策,皆是希望能夠塑造公平貿易與投資的產業環境,讓「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人盡其才」。但是,在數位經濟時代,企業真正的難題和挑戰卻是面臨科技技術衝擊和消費者行為的改變,導致消費需求掌握不足和新市場開拓不易。

此外,當今臺灣面臨經濟發展的困境和產業轉型升級的課題,也並非單由以法規規範和管制間接影響產業發展的「環境導向產業政策工具」,或是直接推動科技技術發展的「供給導向產業政策工具」,就能夠迎刃而解,而是必須針對產業發展的問題和企業經營的痛點,組合環境導向和供給導向的政策工具,以及多加善用「需求導向產業政策工具」,引領企業不斷地向消費需求市場和海外市場投石問路和試水溫,共同拉動消費需求,才能有助於將過往以產品為核心的產業鏈,順利轉向到以顧客和使用場景為核心的生態鏈,加速產業創新轉型。

      盤點「需求導向產業政策工具」,包括:  
   1.政府採購民間開發的產品或服務,以激勵創新;  
   2.政府提供各項公共服務性的措施,以解決社會問題;
   3.政府訂定技術標準、產品規格或協助企業檢驗服務;  
   4.政府貿易管制各項進出口的措施;  
   5.政府設立海外代理機構和商務辦事處,蒐集商情和技術情報,
      以便於開拓海外市場。

目前,從公部門起頭帶動市場需求的做法,例如:政府採購法的創新採購機制,鼓勵政府機關採購具創新特質之產品或服務,並且對於採購金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之創新服務或產品採購,採最有利標的決標方式,期望吸引創新廠商參與投標,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做為示範,引領市場風向。

此外,刺激民間市場消費需求動能的優惠補助措施,例如: 發放消費券、節能家電補助、旅遊補助,也僅能短期刺激和提振特定產業的消費需求。然而,長期而言還是需要建構更完善地促進消費的機制和拓展市場的實施方案,以前瞻的優質公共服務,帶動產業的創新應用服務,引領企業和消費者協力塑造共創共榮的新型態服務生態體系,才能全面提升創新產品或服務,在市場上的存活空間,帶動新興產業的成長發展。例如:政府推動公共住宅發展智慧社區,希冀率先透過引領智慧科技的應用,使居民享有安全、健康、舒適及便利的居住環境,也促進智慧家庭產業的市場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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